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后勤资产管理,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和处置透明度。根据《省教育厅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》(鄂教财〔2018〕5号)等文件精神,经后勤研究,报学校批准决定,拟对资产原值为801726元的固定资产(其中学校购置资产386750元;后勤自购资产414976元)进行报废处置,明细见附件。
现将本次拟报废处置资产信息予以公示,公示时间为2022年7月18日至2022年7月24日。公示期内若有异议,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后勤商贸管理办公室反映。
后勤商贸管理办公室:027-87769001
附件:1.学校资产报废明细
2.后勤自购资产报废明细
后勤保障处
2022年7月18日
